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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2/6页)
生意,较为特殊,做的是读书人的生意。若都是些个大老粗,这生意便也没法儿做,这店子便也没法管。” 显金昨天晚上,和周二狗一起盘纸到很晚。 时间晚到陈敷气势汹汹地来铺子上接她,说是以为她“携款私逃了去”。 她回去后,思索良久。 做生意,必得有章程,无论掌柜的,还是小伙计,无论ceo,还是实习生,都必定要照章行事才得其法。 她手下的兵,连字都认不得,咋个照章行事? 靠周二狗发达的肱二头肌,还是靠李三顺如教科书般标准的倔强? 她思来想去,还是要教会伙计们认字。 无论是为了以后铺子的发展也好,还是伙计们自身的职业前景也好——认字可比睁眼瞎值钱多了。 那么,问题来了。 谁来教? 她? 她倒是能写会读,但她从怎么教?她与他们隔着好几个百年的鸿沟,她教他们“啊波此得”还是“诶比塞地”啊? 且不说她自己写字都是一手的白话简笔,如今大家伙都是繁体字,她这么教出去,岂不是误人子弟吗? 若是这个年代有成人夜校,她必定毫不犹豫地送这群文盲去扫盲。 可,没有呀。 倒是有书院,但是先生不一定愿意收这几个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和一群垂髫小儿一起开蒙。退一万步说,就算先生愿意,垂髫小儿那群交了学费的爹妈,估计也要持反对意见。 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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