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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2/4页)
话撩拨得心里某个地方发出一阵轻微的颤动。 说起来,穆绍勋有件事不明白。 欧阳晗怎么总是能让他心里发痒,是那种只想扑过去把他撕巴了的痒。或者,至少是把他衣裳撕巴了…… “要说哈~”那欠撕巴的家伙坐在车上,嘴仍旧不闲着,“这一道上有你在,我倒是真踏实。之前杀张有人的时候我还觉得挺瘆的慌的,现在好多了。” “杀张有人用的是刀。”穆绍勋的提醒有点无情。 不过欧阳晗无所谓。 “用什么杀,也都是杀啊对不对呢~不过也是有差别,这回你没溅我一身血。” “枪,终究快一点。”穆绍勋叹了口气。 他有点无奈。 以往在东山上,每次越货都是一大群人,他,是那一群亡命徒的首领,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将手里那把砍刀斜着劈下,没人能在他手里留下一条命来。而只身在外时,他喜欢用枪。就像他说的,用枪,毕竟更快。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置人于死地,才是孤身一人涉入江湖险恶得以保命的先决条件。 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像是“独猪群狼”这个说法描述的了。林莽中,遇上孤单一头野猪是相当恐怖的事情,那彪悍丑陋的野兽会不管不顾高高举着獠牙直冲你撞过来。而更恐怖,生存几率更渺茫的,则是遇上狼群。由头狼带着的十几头乃至几十头狼,会用极强的耐力围堵你,把你逼上绝路,然后一点点聚拢,最终有个领头的扑倒你身上,一口咬断你的喉咙。 可是,当狼落了单,天生的谨慎、狡黠和多疑,就会让它处处小心,遇到危险也往往选择最简单的方法解决,而不再是闪着血红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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