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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 (第2/4页)
决心想学,其实也不难。对于别家来说很贵的笔墨纸砚,他们俩人也买得起,而且算算年纪,俩人才二十岁出头,往后一辈子还很长。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两人暗搓搓的盘算着找个合适的夫子学认字,其实最合适的人就是镇上的黄大夫,本来他们也是想要学药理,跟着他学的话,一步到位! 但黄大夫素日里太忙了,不说大集的时候,就是平时,去找他的人不分白天黑夜天天都有许多。就是来看林子,他也是抽空来,还飞快就得回镇上去,就怕遇上急症病人上门找不到他。 不能跟着黄大夫学,周承康暗地里琢磨了下,黄大夫有个孙子,今年十二,已经跟着他学了六年了,两人跑了一趟,好说歹说把他接了来。 十二岁的小少年身量不高,板着脸,给两人的医书是县城书肆中买回来的,只有些教基础药理的知识,对于学医的人来说是最浅显的,但是对于李青荷两人就足够了。 两人不止学医理,还学认字,顺便还带上了希钰。这孩子最近都是由周母带的,有点太疯了,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跟着学认字磨他的性子正好。 学字两人也很认真,就是做饭,也让陈氏帮忙了。 所以,等到周母再搬回来时,发现家中多了个小少年不说,儿子媳妇还开始认字了。 “你们可真会折腾。”周母念叨,“天天那么多事,一把年纪了还学认字,这不是浪费银子吗?再过两年送希钰去就挺好。” 她也只是念叨而已,并没有太抵触,偶尔看到儿子练字,还跑过来看。“小时候没有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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