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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签合同和圣甲虫 (第2/8页)
,看看书馆的人有没有诚意。 实在不妥的话,再找二姐或三哥帮忙,总比找律师靠谱一些。 珍卿见了书馆编辑组的人,先客气沟通一下基本情况,然后他们就把合同拿出来给珍卿看。 珍卿仔细看了两三遍,连语句有歧义的地方,都要求他们修改。 那合同里说的,只预付百分之三十的稿费,珍卿说要先预付百分之七十。 单张画稿的润例是八角,反正珍卿也试探性地,说每张画稿的单价要一元两角钱。 所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珍卿的画稿质量很不错,中西文艺书局,也没有太过欺生。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每张画稿的单价,最后给她涨到一块钱,预付的稿费比例,也加到了百分之五十。 所有事项都约定好,合同也重新拟好,珍卿以本名签下这个合同,用的印章,还是李师父给她刻的闲章。 她给自己取了个笔名,叫做“易宣元”,印发的书籍上就用这个笔名。 之所以用“易宣元”为笔名,是因为这似是而非的空间,跟她来的地方,是同一源头的文明,说白了都是轩辕黄帝的遗脉。 鲁大师在自题小像一诗中,曾经写过“我以我血荐轩辕”,表达对中华民族的深情。 珍卿未必要“以我血荐轩辕”,但也可以追忆一下轩辕人祖,表达一下自己的文化认同感。 所以就取名叫“忆轩辕”,谐音就是“易宣元”。 易宣元先生遵照合同,一共要画一百二十五张插图,每张图单价一元,这合同涉及的金钱,只有一百二十五块钱。 如果还需要改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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