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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皮影手札 (第2/4页)
差地别:凤姐一天的营业额,就能抵得上杨雄一年。 来这里喝酒的,基本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可都寻思着,怎么把凤姐这个可人儿,给弄到手。 实在不济,能够和美人儿说说话,也是极好的。 只有杨雄,那确实是来喝酒的,毕竟酒和烟一样,能解乏,他忙碌了一整晚,太累了。 这个世界也有烟,又称福寿膏,可不是他这种普通人,能够消费得起的。 倒不是说他不喜欢美女,而是他有自知之明。 乱世之中,一个孤身美貌女子,开了家酒肆,能够一开就是一年,还没有什么风言风语的传闻,以及各种地痞流氓的sao扰,本身就不科学。 他曾亲眼见过,两三个地痞,趁着天黑,晚上狂敲凤姐店门,要喝酒的。 至于喝什么“酒”,大家心里都知道。 他当时原本还打算站出来,帮一帮凤姐。 凤姐却笑着打开店门,放他们进去。 只是第二天,就有人发现,那三个地痞,一身酒气,冻死在了街头。 从那以后,偶尔也有不长眼的,耍横的,要夜里留在店中喝酒的,无一例外,第二天都冻死在街头。 也有白天闹事的,只是闹过一次后,便再也没见人来过第二次。 只隐约听说,那些闹事的,要么傻了,要么疯了。 慢慢的,也就没人敢去凤姐的店里闹事。 所以杨雄自始至终,都不敢对凤姐有想法,除非他嫌自己活的太长。 平心而论,凤姐的酒,很不错,绝对粮食酒,不是勾兑物。 一边喝着酒,杨雄一边听着,隔壁几个汉子,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市井之中,本来就是消息比较灵通的地方。 “听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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