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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3/4页)
名叫李司,是家里人含在手心的幺儿,上有两个哥哥, 也对原身生十分宠爱,以至于原身不学无术,成了玩天嗨地的纨绔。 李家对原身要求低, 只要不沾毒,不犯法, 随他折腾。 这样的家庭,完全满足于绍承想做一个米虫的愿望,他也不会和两个哥哥争夺继承权什么的,只要一点红利就行,他就不搞事, 乖乖当米虫。 于绍承穿越前就想当一只无忧无虑的米虫,实际上就是懒,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在家啃老了。 但是啃老压力大,他没有强大的心脏,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啃老也良心不安,他都想着出去找工作了,却没想到,老天都不想让他上进,意外死亡,穿进看过的书里。 于绍承完全没有障碍的带入原身,接手这个满意的不行的身份,入戏很快,和原身家人相处也很和谐。 一切那么自然,仿佛成为这具身体主人,理所当然的,就该享受这具身体的一切。 一个晚宴里,林绪见到换了崭新皮囊的于绍承,一身得体着装,是带着痞意的俊帅,和于绍承原来那具身体,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看见林绪,于绍承也就是李司一顿,若无其事转开目光,反派就是反派,冷帅冷酷,那独特的气质,在一众“凡人”中,格外突出亮眼,周围的人目光,总是控制不住扫向他,特别是白富美们。 谁说于家的破产,和林绪没有关系,只要林绪放出一点和于家划清界限的意思,或者是隐隐不满于家的意思,就够风雨飘摇的于家吃一壶,时间积累下,破产是早晚的事。 林绪这个商场里如鱼得水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这点厉害。 人说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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