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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4页)
事发当时救护人员赶到现场时,谭大少已经不行了。 可怜老谭家骄横跋扈风流妖孽要人物有人物要模样有模样的宝贝公子,年纪轻轻,就在狱中殒了性命。 拉到医院进行尸检才发现,谭龙的死真可说是报应不爽,天怒人怨,天理昭彰。这人当时用一只凳子袭击邵钧,把邵钧打到脾脏破裂大出血,随后被罗强夺过凳子掷到墙上,摔了个粉碎,一地碎木残骸。就是那只伤害邵钧的凳子,残骸中夹着一颗致命的铁钉。 谭大少被罗强几拳打到几乎休克,仰面倒下,后脑勺撞在钉子上,伤及脆弱的脑干,就这样要了他性命…… 法医鉴定结果就是:谭家少爷死于脑干被尖锐利器刺穿,系当场死亡。 谭家人对这样的尸检结果当然不能承认,认定是罗强把他家少爷活活打死,罗强杀人偿命,千刀万剐。 监狱长看过录像,事实经过毫无疑问,是谭龙先动手找茬,伤了警察,然后被伤。 监狱方面也有自己一套算盘:检察院工作组督办严查这件事,谭龙与罗强斗殴致死,若是定罗强杀人之罪,一名犯人把同牢另一名犯人打死了,这可绝不是罗强能一己承担的罪责。整个三监区的队长管教,甚至整个清河监狱,能不被追究管理纰漏工作疏忽导致犯人互殴致死的罪过? 然而,假若定谭龙伤人不慎错手自伤之罪,不但罗强脱罪,监狱方面也可以推脱部分责任,总之错在谭大少,是他寻衅滋事,持械袭警,自作孽不可活。 当然,还有更加重要的原因,就是谭龙伤的人偏偏是邵钧。 邵钧什么身份?邵钧背后的两家人,是那么好糊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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