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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9 (第3/4页)
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这没话儿说。 可小麦却是实打实的良籍出身,若不是他做事儿不过脑子,当年自以为是,想都没想就给孩子入了奴籍,还觉得挺美。 凭着小麦的聪明劲儿同用功的劲头,如今说不得也能有功名在身了。 结果就因着他的一念之差,就叫小麦改变了命运,从此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方良每每念及此事儿,都觉得没有脸面再见小麦。 却全然不去想,当年若不是他善心一动,小麦这小命还在不在人世间都是两说的。至于之后的这种种际遇,就更是想都不用再想的了。 有些事儿,冥冥之中,或许自有天意。 方良只是一味的心塞,当然,这还是他并不知道秦连虎姚氏两口子对小麦上了心的情况下。若是叫他知道了,或许就更得一口老血喷将出来了。 不过实际上,虽说秦连虎同姚氏之前确实因着小麦的这段经历,有过迟疑。 毕竟不管做甚的事儿,就算挑颗豆子,都会捡好的挑,断然没有捡坏的挑的道理,更别说女孩子择婿,男孩子择妻了,这也是人之常情。 可到底两口子都不是那等拘泥自缚之人,何况秦家本身亦是起于微末,相比命定的出身,他们自然更加看重孩子个人的才具。 甚至于再退一步说,说到底,秦连虎同姚氏也只是一对平平常常有女儿的父母罢了,只要女婿能够实了心的待女儿,即便有许多不好,也再没甚的干系的。 秦连虎同姚氏也是过来人,不但是情投意合的恩爱夫妻,还是同甘共苦的患难夫妻,丁香同小麦之间的那点子小儿女的情愫,他们如何看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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