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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二篇(八)  (第5/8页)
新的文体——诗喻式论文。    这种文体应是受西周前期“诗”与“文”影响下产生的“合体”。《周易》一书里出现的“判词”,是有诗体式转向说理式文体。《周易》里的“判词”如:“吉”、“凶”、“无咎”、“厉”、“元吉”、“亨”、“利涉大川”等。这些出现在《周易》文章里的“吉凶”词语,我们称为“判词”,是因为它们是在《周易》文章所论说事理中,所起着判定正确与否的结论。《周易》里的“判词”,所起的作用是判定所论事理的正确与否,可行与否的结论。而不可理解成如《红楼梦》里所给出的那些人物命运的“判词”。《红楼梦》里的判词,是对部分主要人物结局的一种隐语(或“隐喻”)的总结。那些“隐语”不过是所认为冥冥之中命运注定的结论。如《红楼梦》里对薛宝钗、林黛玉的“判词”是: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从这些隐喻的诗句里隐藏着薛宝钗、林黛玉的命运注定。总之,《红楼梦》里的“判词”类似于秦汉时期的“谶纬”东西。所以《周易》里的“判词”,不要与《红楼梦》里的“判词”相提并论就是了。    我们如果再把《周易》“渐”篇里那些“吉凶”判词去掉,再来读读这篇文章的感觉。    《渐》    鸿渐于干,    小子厉,    有言无咎。    鸿渐于磐,    饮食衎衎。    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妇孕不育,    利御寇。    鸿渐于木,    或得其桷。    鸿渐于陵,    妇三岁不孕,    终莫之胜。    鸿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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