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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4章 (第1/4页)
另一方面。 则是在考核乾州几名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参与诉讼的能力,以便庭审结束后打表现分。 “我有个问题,张三在借款给李四的时候,为何不是直接转账到李四的账户?” 数分钟后。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盯着乾州的两名律师质问道。 这是本次案件里比较可疑的地方。 虽说是酒后答应的,没有借条和欠条,但也不至于如此草率。 “这个……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热衷于炒股,还经营了一家代炒股公司,旗下有许多个信托子账户,1.5亿元一时间无法全部取出,只能将其转存在不同的账户中,借给李四cao作……” 乾州的两名律师不慌不忙,连忙说道:“我方当事人还和李四约定好了,若是1.5亿元赚钱了,他只取1个点的提成,当作利息,若是亏损了,则由李四负担相应的亏损。” “也是口头约定吗?”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反问道。 “也是口头约定。” 问到这里。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又问道:“你们刚才认为说和张三之间不够成债务关系,可有什么依据或者佐证?” 在民事诉讼中。 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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