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假纨绔 第94节 (第2/6页)
毛色还是聪颖的程度,都可谓是上乘。 公孙云平和赵氏有个儿子, 在家中行老四, 叫公孙沂。是她的弟弟。 他的年纪比公孙玉珍还要小两岁, 但属实是称得上人小鬼大。 他喜欢豢养鸟雀,自小到大,不论是鹦鹉还是白鸽,他都曾养过不下十几只。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每一只他到手的鸟儿,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上乘中的上乘。 他曾说过,毛色不够纯正的鹦鹉,在他这里连露脸的资格都没有。 公孙遥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样的才称得上是毛色纯正,但她观察着眼前这只鹦鹉,只觉得它是如斯地赏心悦目,比之前她曾在公孙沂手上见过的那些都要完美,都要生动可人。 前几日她和李怀叙去庐山玩,还特地带了这只鹦鹉同去。 它青白相间的纯天然毛色,正与庐山的山水遥相呼应。 她还记得李怀叙带着它站在瀑布前,诗兴大发的样子。 “太白云,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既如此,你就叫李九天吧。” “……” 公孙遥忘了自己当时是靠着如何强大的定力才能忍住不笑,但她当时在心底里,的确已经开始默默腹诽。 这鹦鹉叫李九天,似乎名字取得比他李风华还大,若是当年李怀叙是见过了这庐山瀑布才给自己取的字,她丝毫不怀疑,他会把李九天这名字,安在自己头上。 思及此处,她默默地去门前的花圃中摘了两片嫩油油的绿叶来,擦干饱满的雨露,学着李怀叙的样子,递进笼子里,去逗弄眼前这只鹦鹉。 鹦鹉好像是真的认得她了,一见到她回来,便又上蹿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