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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2/4页)
的酒酿,告诉她“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时,程溪曾提了一嘴,说不止这家店她尤其钟意,还有百吃不厌的7-11便利店的饭团。 旁的不行,就得是金枪鱼饭团。 三角状,拿透明塑料纸包好的,只手掌心那么大,紫菜在外蘸蛋黄酱裹紧软香的糯米。 一入口便能咬到馅儿,金枪鱼被打成泥,偶尔沾着没断干净的丝儿。 新鲜之中又带着点初入口舌的腥咸,被濡湿后与饭香交融,吃起来永远不过瘾。 程溪吃得最多的时候,是高三的晚自习。 埋头于题海之时,嘴里留一抹余味,便能轻松治愈一整天的疲劳。 如今她即将大学毕业,再看这小小的一个饭团,心里竟莫名有些触动。 以前没人记得她喜欢吃什么,尽管有时她会假意说到,期待有人记住。 但有同学肯出去替大家跑腿买吃的,就已然是“大公无私”,哪还有人敢挑三拣四? 就算有,这人也不大识趣。 如今她早已撕毁假面,如无必要,不再苛求自己同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却有一个人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喜欢的碎片,林林总总,只是拼完了不知是怎样一种画面。 撕开包装纸,香味弥散开来,程溪有些回神了。 打开窗,往远处的粼粼斑驳的树荫处看,学着日剧里那些因烦恼和自由而绽放的少女,吃一大口饭团,嚼着嚼着,也就把明天可能会遇见的挫败给提早消化了。 有什么好怕? . 孟平川离开程溪宿舍后,直接去了曼辉拳馆。 人还没进门就被扁担拦下,扁担冲他挤眉弄眼,小声说:“拳馆来了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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