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简宁川_分卷阅读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9 (第3/4页)

配。例如去年引起极大轰动的某某某和某某某的婚礼,连续半个月刷屏式霸占八卦版面,极有可能并不是两位新人要用婚礼如此博眼球,而是双方共同的经纪公司不肯放过这个炒作的大好机会,有约在身的艺人也只能配合公司的安排,心里再是哭唧唧,脸上也要笑嘻嘻。

    全约固然弊端明显,优点也同样显著,能建立艺人和经纪公司最大程度的互惠互信。全约艺人和半约艺人对经纪人来说,就是家养和寄养的区别,在培养和经营的用心程度上,可想而知一定是不一样的。

    因此新人和大公司签约,大多数都是全约,不然想出头会比较难。

    律师在最后建议道:“这么大的事,还是要和家长商量一下。”

    找简华商量?才不要。

    签合同的前一天,霍浮发了一份拟定合同的电子版到简宁川的邮箱,提醒他说:“你先看看,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随时可以问我,或者找懂行的律师咨询清楚,你们老师应该都有这方面的人脉。”

    本来还有点怀疑他果然是要“坑”自己的简宁川,又觉得可能是误会他了。

    打开合同看过后,简宁川更加觉得自己小人之心,霍浮给他的这条件未免太好看——签约时效三年,合同期内至少会为简宁川安排出演不低于四部知名导演电影作品中的重要角色;两部电视剧主角,包括一部上星电视剧和一部超级网剧;一档流量真人秀的固定主持人。电视剧和真人秀都是可选非强制项,如果简宁川电影拍摄以外的时间协调得过来,本人主观上也想去做,那就会安排,时间还是以电影拍摄为主,本人如果对电视剧和真人秀不感冒,这两项就可有可无,经纪公司不强制必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