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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2/4页)
”。 长大后的莫洛维亚就跟莱辛猜想的一样(其实从新闻、杂志上有关莫洛维亚的消息不曾间断,莱辛经常偶尔会在财经杂志里看到他的照片),很英俊,可以说是英俊得太过分了!任何人都会觉得他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镶黄金马鞍的王子。 莱辛很难不全神贯注盯着他,他们相距不到五十码,他是第二次这么近看见他,距离上次已经有十七年之久。莱辛出生于加州某一个群魔乱舞的乡下小镇,那个肮脏小镇和有钱人的别墅区只隔着一条宽敞的磁浮公路,公路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最有钱的莫洛维亚在那儿也有别墅摆阔,并不住那边,反倒在那边打杂的莱辛一家人住在别墅中……的佣人房里。每年只有那么一、两天正主儿会来露个脸,莫洛维亚家的小少爷,个头没比他高多少,却是全世界最跩的娘娘腔小鬼──也是最有钱的!所以他连靠近他的资格都没有。 他还能说什么?将近二十年的时间过去,莫洛维亚混得更好了!而他只有名声是轰轰烈烈,还是很不光彩的被捕了,落得一个在火星玩命、努力多活几天的下场。 卡尔·莫洛维亚长得很高,也比想象中强壮,不过是那种健身房里锻炼出来的强壮,他的本质仍是娇生惯养的嫩呆少爷,因为他的皮肤很白,俊美的脸孔上全是养尊处优之下的无所畏惧气质。金发亮得跟金丝简直没两样,发长及腰,只有摇滚乐团时兴这种长度,反正卡尔·莫洛维亚是个只顺自己心意、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家伙,头发长度与形象根本无关紧要。莱辛觉得他的长发很碍眼,却不能否认说那一点也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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