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才子风云录_第一百四十七章 况且被告上大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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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七章 况且被告上大堂 (第6/6页)

川行省在宋朝称为川中四路,路是宋朝的行政区域划分法,唐朝一般称道,比如陇南道,陇西道等等。两汉则是州级制度,如青州、冀州等等。

    行省这个名词也来自元朝,以前各朝代没有,行省的意思是行中书省,中书省是朝廷行政中枢,等于后世的国务院,行是移动的意思,所以行省就是中央的中书省设置在各省份的办事机构,这就等于把各省的权利都收归中央,取消两汉唐宋的地方自治。

    两汉时,地方大吏有相当大的权利,基本属于半自治,一直到唐朝宋朝,虽然地方自治的权利越来越小,但还是有这规模,唐朝时的藩镇割据也是因为有了地方自治才有可能。元朝是异族入统华夏,实行部落统治制度,自然不相信地方官员,所以采用各省中央直接管理的做法。

    明代沿用了行省称号,但省级行政上,还是布政使执掌大权,跟元朝的行省制度有本质区别,只是这称呼沿用了一百年,也就懒得修改了。一直到明朝灭亡,巡抚制度始终只是临时的代天子巡察,不是正式省级首长。

    到了清朝,又是异族入统华夏,实行的还是部落制度,巡抚成了省级正式首长,又返归元朝行省制度的本义了。清朝时无论中央各部还是地方各省,第一正职一定是满族,汉人再出色,也只能当副手,这就是清朝部落制度的真谛。直到曾国藩扫平太平天国,实际上已经把地方权利收入囊中,才改变了这种政治格局,清朝的各省就成了湘淮军的天下,后来更有了北洋系统,民国时有各路军阀交战不休,这都是一条线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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