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章 总而言之,开始同居生活 (第1/7页)
阿耀这辈子和人的关係都不长久,最长的是七年婚姻,再来就是待了五年的烧烤店,可能因为老闆金昌是个好人。 阿耀上工之前,先去办公室找老闆谈谈。 坐在电脑前、像个白领上班族的青年──老闆金昌从报表堆抬起头:「阿耀,有什么事?」 「我想先领这个月的工资。」 金昌起身给阿耀倒茶,阿耀叫他不用麻烦。但金昌可能看过他身分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对他一直像对待长辈一样客气。 「阿耀,如果你需要钱,要不要升店长?小茹预產期就快到了。」 店长小茹也说,店里内外场每次吵起来,也只有阿耀镇得住一群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只是搬家需要一笔钱。」 金昌听到「搬家」,以为是坏事,紧张起来:「你要搬家?搬去哪里?发生什么事?讨债的又来了?我有认识的律师,你有事一定要跟我商量!」 「不是钱的问题,帐面都结清了。」阿耀沉默良久才说:「我找到儿子……正确来说,儿子找到我了。」 金昌瞪大眼看着阿耀,红茶洒了满地。 「我以前有段婚姻,有一个孩子。」 金昌好不容易才平復心情,有点僵硬地把话题转向:「你的孩子一定很可爱,唸几年级?」 「他已经是社会人士。」而且是当红的大明星,刚买下一间无贷款的市区公寓,说要照顾他下半辈子,「我会搬过去跟他住一阵子,所以想买点礼物给他。」 「这样啊……」金昌打开抽屉,拿出一叠千钞。 「太多了。」阿耀拒收。 「是年中的奖金,收下吧。」 「老闆,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