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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诛连 (第4/4页)
。 这就是株连法的残酷。 不一会儿,陈宣就将所有档案交给差役,让差役签了字。 正常情况下,犯人被判决为死刑,要进行处决,其档案上只需要县尊一人盖上官印就行了,但要是造反这样的大罪,涉及到诛连,要处决的人太多,就要县尊、县丞和县尉三位大人都盖上官印才行,只要有一人不同意,那就难以实行诛连。 转眼间。 就到了犯人处决的日子。 陈宣并没有去趁那个热闹,老老实实的待在县衙刑房。 要知道,长春道观虽然被灭了,山门道观被毁,但还是有不少人逃出生天,而且这其中还有投靠太平教的人,公开处决这些犯人,说不定就有劫法场的。 前去凑热闹的,有可能将命给凑没了。 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县衙安全。 “处决应该快开始了吧!” 陈宣心中计算着时间。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旁边快班房里的动静。 清水县的衙门,最大的自然是县尊,然后是县丞、县尉,都是属于县尊的佐官,最值得说道的是清水县有着两位县丞,其中一位就是专门负责河道的河道县丞。 然后就是主薄、巡检、河道巡检,这三个也是有品级的官员。 往下就是三班九房了。 三班是皂班、快班和壮班,负责仪仗,治安,缉捕之类的。 快班的差役就是人们口中的捕快。 “所有人,快点集合。” 陈宣听到动静立即出门查看。 一打听才知道,还真有人劫法场了。吃鱼的大胖的我有熟练度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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