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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第6/6页)
之了。
月末酒楼叫人包了场,说是有个老板要来,本市的几家公司想跟着沾点光,特地整了这么一出给人接风洗尘。经理拉着洪雪叫他上去也露个面,嘴上把那位未谋面的老总吹的天花乱坠。说给人留个印象让老总记住了,这以后日子总能好走——那老板据说是要在这里发展几年,这种靠山要是没能攀上实在亏本。
洪雪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洗了手就跟人上去了。酒桌上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主位坐着的那人指间夹了根烟,西装外套挂在一旁,白衬衫规规矩矩地挽在手肘,头发还是半长不长的样子。他漫不经心地看着洪雪,用镜片遮挡过的眼是纯粹的黑色,洪雪恍惚就像回到了八年前的小巷,那个安静的男孩也是这样抬眼看着他。
然后就乱了这八年的心。
他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没有紧张,不是心动,就是,乱,各种念头各种声音都充斥着他的大脑。罪魁祸首在桌布底下悄悄握了他的手,每一根手指都要轻捏几下,他的场面话似乎是说完了,那只手却还攥着。熬到最后,他面上笑了下,狠踹了对方一脚,长本事的大老板眉头跳了跳,手终于是松开了。
经理说要是没有旁的事就可以回去休息了。他应了一声,到吸烟区默默抽了支烟,洗净手,鬼使神差地到正厅看了一眼。
西装革履的年总在大堂沙发上坐着等人呢。
他忽然有些局促,虽然自己都说不明白理由,重逢的戏码让他觉得可笑,彼此相安无事才是更合适的选择。他刚开口,就被人打断了,那人站到他面前,低声问他:“换衣服?”
他才发现自己身上还是件厨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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