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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9  (第4/4页)
度来考虑,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作战。    野狼并不是靠力气取胜的类型,所以这把好剑对他来说其实作用不大。更不如说,50英寸长的双手重剑反而会拖累他的行动。    野狼所擅长的是双手短剑,30英寸的轻盈短剑,能够在他的手里转变成致命的危险武器。无论是刺砍挑斩,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并借以灵敏身手的辅助,常常从刁钻的角度进行突然攻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击,是完全抛弃盾牌的危险打发,不过够快,够锋利,够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实他更加原意来一杯没有味道的白水,无奈泼辣的女招待以这里是酒肆不卖水为理由拒绝了他,于是他只好挑了纯度最低的蜜酒,入口过于甜腻,但好在并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张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共席,长条板凳不少,但全都挤满了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乱吵杂。    左侧是柜台和厨房,右边则是专门空出来的卡座区,总共也就隔出来四个位置。    卡座区的装潢其实与普通区的并无区别,但由于高出一个台阶,要价更昂贵,所以显得更加清静。    会选择这个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谈点儿台面下的生意的人,而这些生意,大多和钱与死亡分不开。    野狼猜得出这其中的猫腻,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对隔壁的谈话产生多大兴趣。    然而,当一个人的名字钻进他的耳朵时,野狼难以控制地愣住了。    “猎鹰堡的霍兰德公爵这次是真的反了!绝对不骗你!”    猎鹰堡!?    霍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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