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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番外四之一 (第1/6页)
常非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侯一笙的名气就开始打响了。 他是在花城大学读的书,二十二岁那年保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也就是在那年,大四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侯一笙受邀前来做一个演讲。 演讲的门票是早早便出售完了的,常非的一个室友抢到了两张,问常非要不要去。常非自然是去的,他本就想去,只是票卖得太火热,他没抢到。 演讲是定在一个周五晚上的七点,时间是一个小时。 但好巧不巧的,常非那天晚上竟然临时有事。 他这学期在外面的一个律所帮忙,也就平时有空的时候过去。保研成功后他闲了许多,去的也就频繁了。 周五那天,他跟着的那律师的委托人突然约了晚上过来。他一方面是想回去听当时已小有名气的侯一笙的演讲,一方面又想留下一起约见委托人。 委托人是定了晚饭后的时间过来,大概晚上六点多。他估算了一下,就算要聊半小时,那等结束可能就七点了,他再从律所回学校,要二十分钟的时间。等他再赶到演讲的大礼堂,得七点半了吧? 这还是比较好的预计。 如果委托人再拖拖,就真不好说了。 常非考虑了很久,终于决定留下来一起见委托人,帮忙打个下手什么的。 当晚,见完委托人回到学校时,已经七点五十分了。等他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大礼堂,演讲快结束了。 他刚好听到互动环节的最后一个问题。 ——“侯律师,你生活中会养猫猫狗狗之类的小动物吗?你喜欢养小动物吗?” ——“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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