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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到刚就业时 第412节 (第6/7页)
供四千五百万人民币的现金,条件是要求获得沁然公司49%的股份。 也就是说,李总这边对沁然的评估虽然很仓促,不过在没有算到路楠还剩下三千多万现金的前提下,对方提出这个条件,其实是对路楠已经支出的款项拿捏得比较精准了。 撒钱很大方,胃口也相当大。 如果路楠是刚创业的年轻人,估计会既忐忑又开心吧:这么干脆的资方,一次性到位的资金,还只要49%的股份呢! 但路楠对自己、对沁然都很有信心,她想要投资,却不愿意让出这么多的股份。 虽然李总那边拟出的某些条款看起来还挺厚道,比如说在占据了这么大比例的股份之后,依然保证路楠对沁然公司拥有日常经营的决策权;比如说,日后黄河矿业想要出售股份,同等条件下,路楠有优先购买权等等。 可是路楠又不是商场小白兔,哪怕她不是法学专业的,但是对许多商务合同都有所涉猎,李总这份意向书后面这些‘厚道’的条款,在投资项目中基本属于常规cao作。 甚至于前一条如果不明确扩充写清楚,那对方能钻空子的地方还多着呢。 投资是谋利性的商业活动,最根本的目的是获取盈利。 路楠知道这份投资意向书的问题出在哪里:沁然现在,还是太弱小了。 她确实需要投资,不过不是现在。 这一趟来京市,黄河矿业本就是拜访计划外的‘金主爸爸’,路楠现在要做的就是在不激怒对方的前提下,回绝对方的投资意向。 思及此,路楠居然有几分想笑:如果让那个做蓝莓果汁的眼镜男阎总知道,他费尽心思想要得到的机会我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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