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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招魂 (第1/6页)
既然这里叫做乐源县,那自然有县衙。 位于半山腰中央,有房屋高地起伏、连成一片:红砖黑瓦、颇为气派,正是乐源县的县衙,同时也是县令等人居住之地。 如今这座建筑也满是损毁痕迹,明显同样经历过一场大战:洞开的大门能够看到满地的干枯血污、青砖浮雕的照壁只剩半截,上面雕刻着名为‘犭贪’的神兽自然成了满地碎石,只剩下半块头颅瞪着眼睛,无声的注视着这一切。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虽然乐源县人丁不过数百,但县衙该有的格局还是有的:县令公堂、主簿衙、三班、六房一样不少。只不过很多时候,这里办公的人都需要身兼数职,毕竟只是边陲之地的小小县城,放在中原腹地,最多不过是村镇规模。 县令的公堂中,高挂的‘明镜高悬’牌匾已被撕成两段、水火仗断裂、惊堂木散落、满地文书狼藉,唯有左右两幅染血对联幸存下来: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勿用,地方全靠一官; 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如今县令、主簿、典史等人的尸体,全都整整齐齐的躺在了公堂之中,危机面前,倒也真做到和百姓共患难,死战不退。 可惜,他们都失败了。 在这些尸体的上方,一个高瘦人影用麻绳吊在房梁上,不动不摇的挂在这公堂之中。 这人身穿褐色寿衣、紧闭双眼、长须吊楣、从面相上看似乎是个不得志的落魄老书生。寿衣下的皮肤带着一丝绿意,却并非树叶草木那种生机盎然的青翠,而是剧毒浓痰那种夺人性命的墨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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