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走警途1993_第五十三章 简单案件(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三章 简单案件(上) (第2/4页)

没错。这案子确实不大。也很常见,街头抢夺。

    案发经过非常简单。小河沿街一个老太太去早市买了菜往家里走,半路上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青年人把脖子上的金项链给拽去了。老太太惊吓之下直接晕倒。

    好在这时候街上有人,马上把老太太送往医院,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案卷里有几份笔录,是目击者的笔录。

    罪犯根本就没有避着人,当然也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

    罪犯骑得是黑色二八车子。这车子在县城范围内得有好几千。

    因为罪犯骑着车子,身高未知。戴着口罩,长相未知。还戴着个帽子,头型未知。

    至于穿的衣服,迷彩服。这衣服别说民工一人一套,就是和部队不沾边的人家家里也都有啊。一般都是干活穿。

    而且在劳保商店就有卖迷彩服的,有真有假。这个来源真不好查。

    当然,这个案子也有简单的地方,就是罪犯的逃跑路线。

    罪犯得手之后,并没有沿着大路逃走,而是拐进了一条胡同,进入了另一条大街逃之夭夭。

    棚户区的胡同大家都知道,最复杂,不在附近生活一段时间,谁也不可能弄清楚哪条胡同通向哪里,哪条胡同是通的,哪条胡同的死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细节,开始的时候派出所接到报案,做了初步的笔录之后,这个案子并没有上报给刑警大队,而是由派出所自己侦查。

    派出所查案,优势就是对辖区和辖区居民的熟悉,仅仅三天的时间,小河沿派出所就把辖区内的两劳释放人员和治安重点人员全部排查一遍,结果毫无所获。

    眼看老太太出了院,派出所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