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唐_第37章 偶遇郡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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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偶遇郡主 (第1/5页)

    一夜狂欢,直至天明才曲终人散。

    蓬莱的街道上,四处可见昨夜留下的狼籍满目。在唐朝的早期,两京与州县城方都实行宵禁制度,每晚的两更之后,施行宵禁。《宫卫令》规定:每天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擂响四百下“开门鼓”。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大唐的百姓,也就每年的上元节可以玩个通宵。不过这种情况,到了晚唐也渐渐开始松驰。

    虽然京城依然严格实行宵禁,但如登州与广州等港口城池,除了战时或者紧急情况之下,并不严格实行宵禁的。像登州城,甚至已经初步有了夜市的存在,不过夜市并不通宵营业,一般只能营业到三更天。

    昨夜,蓬莱放开宵禁,彻夜狂欢,这让一到晚上就习惯呆在家的蓬莱百姓们玩了个痛快。

    伸了个懒腰,李璟出了望仙楼,站在充满着海洋气息的街道上沉醉。

    闭着眼睛来个深呼吸,一种海滨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间中,还夹杂着一股混合着葱花、芝麻、酥油、羊rou的气味弥漫过来,李璟闭着眼睛,吸着鼻子,顺着那股香味慢慢寻去。如同一个童真的孩子,似乎一下子回到了过去。

    此时还是一大早的时候,街道上并没有几个行人,李璟没一会就闻香寻到了那个胡麻饼摊。

    在一株槐树之下,一间不大的木屋小店,店外搭着一个简易的凉棚,下面摆着四五张简易的长条桌和长条凳。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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